各班级:
我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,现就做好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:
一、评审对象
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
5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三、评审程序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须认真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并向书院申报。届时书院将按照要求,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、思想品德、学习生活、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,确定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,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,上报学校学工处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
电子材料(9月26日前报送带班辅导员)
1.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
2.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纸质材料(9月26日前报送至带班辅导员)
1.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
2.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联系地点:石湫校区崇文楼2-106。联系人:王岚,电话:025-56226900。
崇德书院
2024年9月11日